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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标准将写进京城购房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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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建委16日透露,今后房地产商在北京市销售商品房时,必须与业主签订有节能设计标准和相关赔偿条款的购房合同。达不到节能标准的房屋,开发商要按照合同赔偿购房者。但此项措施的实施目前还没有时间表。

北京市建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后房地产开发商要将所销售住宅的结构形式、节能措施、围护结构热工指标等基本信息载入《住宅质量保证书》。同时在《住宅质量保证书》中告知购房人在建筑装修和使用过程中,不得破坏建筑外墙保温、建筑外门窗,不得随意改变、拆除或更换采暖供热系统管道和设备。

作者:潘澄清、张舵 来源:《人民日报》 发布时间:2005年0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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