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24日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检总局与阿拉伯埃及共和国贸易工业部关于中国出口工业产品装运前检验谅解备忘录》规定,自2009年5月1日起,我国输埃及工业品须经装运前检验后方可在埃及入境通关。
装运前检验协议是世界贸易组织管辖的一项多边贸易协议,该项协议适用于由成员方政府通过政府授权或政府合同的方式,指定专门检验机构对进口产品的数量、质量、价格、货物的税则分类等,在出口方境内进行装运前的检验活动。我国政府通过与进口国签订实施装运前检验并签发装运前检验证书,作为货物入境通关的重要凭证,可以有效简化出口货物检验程序、降低费用。
对此,检验检疫部门提醒相关企业,及时做好申请装运前检验准备,重点掌握埃方有关货物品质的技术法规和标准,注意预留出足够的检验监装时间,主动到当地检验检疫部门报检并及时了解相关政策和要求,避免装运前的脱节延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