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文化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质检总局、新闻出版署、国家体育总局、国家旅游局、中国地震局、中国气象局、证监会、保监会、国家档案局、国家测绘局、国家邮政局、国家文物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24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全国服务业标准2009年-2013年发展规划》(国标委服务联〔2009〕7号,以下简称《规划》)。
根据中央发展服务业有关精神,本《规划》从我国服务业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确定了今后5年全国服务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主要任务和主要措施,建立了服务业标准体系总体框架和16个行业的标准体系基本框架,提出了包括旅游业在内的13个重点领域总计1100项的标准制修订任务。在实施过程中,各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标准体系、标准项目计划进行必要的补充和适当调整。
《规划》的发布实施,对全国开展服务标准化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对促进旅游业发展的意义重大。《规划》中各服务业标准领域的划分,在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基础上,以《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确定的服务业发展重点为依据,充分考虑了旅游业特有的关联带动作用,首次将旅游业作为一个独立行业单列,并将旅游业确定为服务业标准发展的重点领域之一。因此,本《规划》的发布实施,对于提高旅游业在服务业标准化工作中的地位,明确旅游标准化发展目标和任务,扩大旅游标准化覆盖范围具有重要意义。
随着旅游业在服务业标准化领域发展空间的逐步扩大,旅游标准化担负的任务也不断加重。为了进一步推动旅游标准化工作,更好地发挥标准化在旅游业发展中的引领、规范作用,加快我国服务业的发展,为扩大消费和吸收就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增强国民经济竞争力作出新的贡献,国家旅游局抓紧《全国服务业标准2009年-2013年发展规划》的落实与衔接,组织编制了全国旅游标准化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全国旅游业标准体系表,将于近期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