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查询网-电话:010-62993931

国家认监委关于3G移动终端设备强制性产品认证的公告

点击数: 【字体: 收藏 打印文章 查看评论
 

  随着科技进步及产品不断发展成熟,3G(第三代移动通信)牌照于日前正式发放,3G移动终端设备(指在为社会公众服务的公共移动通信网络中使用,实现通信功能的TD-SCDMA、WCDMA或CDMA2000移动终端设备)也正式进入广大消费者生活。《第一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2001年联合公告第33号)包含移动用户终端(包括TDMA(GSM)和CDMA移动终端),3G移动终端设备是在TDMA(GSM)和CDMA技术上衍生出来的移动终端产品,也应属于强制性认证范围。
  
  由于3G牌照发放时间不长,3G移动终端设备也刚刚面市,经研究决定:
  
  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电气电子产品类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 电信终端设备》(编号: CNCA­­—08C—031:2007)中规定的检测标准增加以下三个标准:

  (一)YD/T1592.1《2GHz TD-SCDMA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系统电磁兼容性要求和测量方法 第1部分:用户设备及其辅助设备》;

  (二)YD/T1595.1《2GHz WCDMA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系统电磁兼容性要求和测量方法 第1部分:用户设备及其辅助设备》;

  (三)YD/T1597.1 《2GHz cdma2000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系统电磁兼容性要求和测量方法第1部分:用户设备及其辅助设备》。

  二、自2010年1月1日起,3G移动终端设备必须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并加施强制性认证标志后,方可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作者:佚名 来源:国家认监委 发布时间:2009年04月03日
相关信息
没有相关内容
用户信息中心
本月排行TOP10
  • 还没有任何项目!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声明  |  管理登录
Copyright ©2010 - 2015 北京中标金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010-62993931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后屯南路26号专家国际公馆5-20室
备案编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08867号 京ICP备09034504号 新出发京零字第海1403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