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检验,安徽省泗县大庄镇学生集体接种所用的甲肝疫苗为合格品。据此,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做出解除暂停销售和使用浙江普康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批次甲型肝炎减毒活疫苗的决定。
6月16日、17日,安徽泗县大庄镇多名中小学生因集体接种浙江普康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甲肝疫苗发生群体性反应。为保证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在全国范围内暂停销售和使用浙江普康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部分批次甲型肝炎减毒活疫苗,待有关部门出具相关药品检验报告之后,再依法做出其他相应处理。经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检验,泗县疫苗事件送检样品的包装、标签和外观符合规定;鉴别试验符合规定,确定样品为甲肝疫苗,不是假疫苗;残余牛血清白蛋白含量检查、异常毒性试验和无菌试验三项安全性检验符合规定。结论是安徽集体接种所用疫苗的检验结果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