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3月17日讯 河北省质监局3月17日发布一季度农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在对河北省内小型化肥、农膜生产企业的109批次产品抽样检验中,平均抽样合格率为56.5%,严重不合格产品有10个批次。
本次抽查重点为河北省小型企业生产的产品,抽查的区域为县城和农村的经销单位。其中,化肥产品中,尿素抽样合格率100%,过磷酸钙抽样合格率为83.3%,复混(复合)肥料抽样合格率为57.7%,氮肥抽样合格率为50%,有机肥类产品抽样全部不合格。农用薄膜抽样合格率为57.1%。
不合格产品的主要问题为:
复混(复合)肥料总养分、单养分含量达不到标准或标明值。譬如,河北力科生物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7-10-8复合肥料总养分要求不小于25%,实际含量为11.1%;总氮含量要求不小于5.5%,实际含量为3.9%;有效五氧化二磷要求不小于8.5%,实际含量为4.9%;氧化钾含量要求不小于6.5%,实际含量为2.3%,几乎每项指标都严重不合格,属于典型的质量低劣产品。
氯离子含量超标严重。石家庄市唯农复合肥厂生产的“唯农”牌复混(复合)肥料,氯离子含量高达22%,高出标准要求7倍多。
有机肥中有机质含量不合格。石家庄大众肥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生态微肥,有机质含量为6%,仅为标准要求的五分之一。
水分含量超标。深州市尹全成农资服务部经销的标称河北三利生物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福满仓”牌复合肥料,水分高达8.1,是标准的3倍以上。
农用薄膜拉伸负荷和厚度不符合标准规定。南宫市烟青地膜厂生产的地膜产品厚度仅为0.004mm,为标准值要求的二分之一;满城建兴塑料厂生产的地膜产品,厚度超过标准0.5倍。
产品标识不规范。河北神农肥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大颗粒氮肥包装上标注N-Zn.Mg-K为23-4-3,其中4%的Zn.Mg(锌镁微量元素)含量不应计算为总养分,氧化钾最低含量应为4.0%,而不应为3.0%,这种标注容易造成误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