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在消费者分期付款手续完全办完后准备提车时,经销商却要求在原定车款基础上再交一定数额的现金才能提车。
第二,故意多收取款项,赚取不义之财。消费者在贷款买车时应缴纳除车价之外的购置税、保险费、管理费、抵押登记费、家访费和售后服务费等,一些违规经销商常常把车价以外的费用也捆绑在贷款额中计算。
第三,蒙骗消费者在空白合同上签字。如果消费者在办理购车手续时,经销商口头告知只需交齐30%首付款,贷款5万元就可把车开走,并让消费者在空白合同上签字。然而在贷款手续办完后,消费者接到信贷合同书上的贷款额要比先前承诺的价格要高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