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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时评:国家标准要与时俱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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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质检总局日前公布的检测结果显示,内地生产的强生产品只有一款含有微量二(口恶)烷。尽管比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供的国外相关研究结果,目前看来该产品二(口恶)烷含量水平不会对消费者健康产生危害,但其中暴露出的国家标准滞后问题,仍然值得有关部门深思。

  国家标准是判定产品合格与否的重要依据。但当笔者为了解强生产品安全性而查阅国家标准时却发现,某部委网站上列出的19项化妆品相关国家标准中,包括《化妆品卫生标准》和《化妆品安全性评价程序和方法》在内的11项国家标准制定于1987年,7项国家标准制定于1997年,只有1项国家标准是在本世纪制定的。

  现代科技的发展一日千里,每天都可能发现新的添加剂和化学物质的新用法。在这样的情况下,20多年前制定的国家标准难免让人心生疑虑。更何况企业标准、行业标准和各部门标准之间如果有出入,就要依赖国家标准作为最权威的执法依据,而用过时的国家标准来规范,只能是“关公战秦琼”,打不起来,也管不下来。

  因此,旧有标准需要及时更新。同时面对新情况,还要及时补充新标准。在公众更加关注健康问题的今天,标准也应该“分众化”,尽可能更有针对性,更关注细节与特质。此次强生事件就再次提醒我们,有关部门或可考虑对婴幼儿食品、化妆品等制定更为严格和细化的专门标准。

  如果说标准的制定和修改需要反复试验、论证,需要假以时日,那么目前相关部门至少能在两方面有所改进:一是协调好各部门分工,理顺标准制修订机制,这是标准与时俱进的前提和保障;二是向社会公开这一机制和标准制修订过程,在接受社会监督的同时,打消公众对标准质量的疑虑。

  比如国外监测研究表明,化妆品中含有微量二烷并非大的安全性问题。美国的化妆品国家标准中,也未规定二(口恶)烷的限量值。如果相关部门可以尽早让公众了解这些背景,则可以很大程度上避免消费者的疑虑。

  其实,恐慌往往缘于不知情。相关政府部门有责任及时向消费者通报情况,普及相关知识。公众只有从正规渠道了解到更多信息,才能更理性面对传闻,而此类事件带来的社会成本也才会随之降低。
作者:佚名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发布时间:2009年0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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