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湖州市质监局根据上级有关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部署,着重三个方面的集中治理整治,加快食品企业的取证步伐,提高湖州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水平。
一是继续抓好食品添加剂和非食品原料专项整治。一方面通过加大对食品企业的巡查力度,对监督抽查中发现的安全卫生指标不合格产品的生产企业,通过采取加严检验等强制检验方法,确保食品质量安全。另一方面对检查中发现的其它质量问题,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加大对不合格食品、问题食品的后处理力度,帮助企业认真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消除隐患,不断提高食品生产企业分流整治和食品生产监管工作的执行力、威慑力和有效性。
二是深入开展区域性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湖州的桶饮用水、黄白酒质量安全一直是湖州市食品生产质量安全的重大隐患,09年要从提高企业法人(负责人)的质量安全管理意识;真正落实产品出厂检验制度,加强化验员产品出厂检验操作能力;完善企业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从制度上规范企业生产行为,改善企业硬件设施达到《审查细则》所规定的要求;加强原料、添加剂、源头水水质量控制管理工作;并加强对企业的执法检查力度,对企业开展不定期巡查、核查等执法检查等五个方面,确保企业持续保证持证必备条件组织生产。确保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85%以上。
三是是继续做好食品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整治。2009年将在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推进食品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整治,做到打击一批生产条件恶劣又不主动整改的食品加工小作坊、关停一批食品质量安全隐患严重的食品加工小作坊、取缔一批恶意违法的食品加工小作坊,促进食品加工小作坊法制观念和质量意识的提高;充分发挥示范点的典型引路作用,在全市全面开展食品加工小作坊整治行动,做到从生产经营条件上帮扶改造一批、从生产经营模式上整合提升一批、从促进发展上扶优扶强一批,推动食品加工小作坊按照质量安全基本要求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期间纳入监管的食品加工小作坊转化率达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