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落实广东省质监局部署的液化石油气瓶专项整治任务,彻底解决长期存在的过期瓶、非自有瓶和气瓶检率低的老大难问题,消除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的用瓶安全,3月14日,汕头市质监局在潮南区召开液化石油气气瓶安全整治现场会,同时拉开了潮南区气瓶安全整治工作的序幕。汕头市质监局罗晓勤局长、刘长法副局长和潮南区委常委郑凯舟出席会议并作讲话。汕头市质监局有关科室负责人、全市各区县质监局分管特种设备工作的领导、区建设局、区安监局负责人以及各充装站、检测站负责人等近60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学习了新修订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气瓶安全监察规定》等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及相关安全技术规范和国家标准的要求,部署了《潮南区液化石油气气瓶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随后,充装站代表和检测站代表分别发言,表示了对完成好此次气瓶整治工作的决心和信心。会议指出,本次整治工作重点在于充装站和检测站,各充装站、检测站要明确安全责任,提高思想认识,变被动为主动,立即行动起来,落实措施,按时保质完成任务,各职能部门特别是质监部门要加强巡查执法,严格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以强硬手段保证整治工作的顺利完成。会议要求,本次气瓶整治要做到“六个始终”:始终把宣传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贯穿于整治工作全过程;始终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开展整治工作;始终抓好“两站”(气瓶充装站、气瓶检验站)主体责任的落实;始终落实驻站监管;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始终保持上下左右协调推进。
郑凯舟常委在讲话中指出,本次气瓶整治工作是体现科学发展观、实践科学发展观的一项举措,是涉及千家万户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也是潮南区政府“保民生、保稳定”工作的具体体现,他要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从讲政治的高度来认真开展;潮南区各镇(街道)、有关单位一定要全力支持此项工作,尤其是宣传机构、新闻媒体要加大宣传力度,促进此项工作的开展;涉及气瓶整治工作的单位、企业要紧密配合、共同完成整治任务,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罗晓勤局长在讲话中充分肯定本次现场会的准备工作,他强调,一要认清整治工作的意义,切实把此次整治工作作为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抓紧抓好。二要明确目的要求,狠抓整治工作落实。此次整治工作的目的是推动充装站和检测站两个责任主体的落实,为用户提供安全合格的气瓶,确保液化石油气瓶安全无事故。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以此次整治工作为契机,督促各充装站和检测站严格执行气瓶安全监察工作的有关规定,对违规充装不合格气瓶的违法行为要敢于动真格,下大力气解决气瓶到期未检的问题,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三要加强沟通协作,形成整治合力。各区县质监部门要将此次整治的意义、目标、做法、进展情况及时向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汇报和沟通,争取各级政府的支持,争取各有关部门的配合和协助。
与会人员还参观了潮南区峡山镇上东工业液化石油气充装站和潮阳区烹和液化石油气气瓶检测站,详细了解了各项安全制度的健全和实际工作的执行等情况。
本次现场会是在充分准备的基础上召开的。元月15日汕头市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会议赋予了潮南区质监局准备现场的任务。潮南区质监局接受任务后,在汕头市质监局锅监科的指导下,先后召开了气瓶充装站、检测站座谈会,充分听取意见,深入充装站、检测站调查研究,明确了各自的责任,培训驻站人员,市局领导两次到区局具体指导,汕头市质监局区局制定了专项整治方案,汕头市质监局统一印发了《液化石油气气瓶安全监察法规标准汇编》,在汕头日报刊登整治通告,汕头燃气协会制定了倡议书,使现场会扎实有效,起到了以点带面的示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