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环境保护部发布了2009年第4号公告,批准了由我中心主持制修定的《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编制技术导则》、《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防水卷材》、《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刚性防水材料》、《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防水涂料》、《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家用洗涤剂》、《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木质门和钢质门》等六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及其编号如下:
一、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编制技术导则(HJ 454-2009)
二、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防水卷材(HJ 455-2009)
三、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刚性防水材料(HJ 456-2009)
四、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防水涂料(HJ 457-2009)
五、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家用洗涤剂(HJ 458-2009)
六、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木质门和钢质门(HJ 459-2009)
以上标准2009年2月4日发布,2009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标准内容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
www.mep.gov.cn)及认证中心网站(
www.sepacec.com)查询,标准的正式文本将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发行。
同时,《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洗涤剂》(HJBZ 8-1999)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