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岩土工程勘察安全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编制组于2009年3月13日~15日于厦门市福建九龙建设集团20楼会议室举行了第三次会议,参加本次会议除一人因出国请假,其他编制组成员均出席。会议由主编单位之一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副院长戴一鸣教授级高工主持,会议主要议题是对规范初稿的修改稿进行讨论。该修改稿是根据专家组审查意见对规范内容进行了调整、修改的,编制组成员对修改稿逐条进行了讨论,提出了进一步修改意见,对下阶段的编制工作进行了安排。下阶段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1 、各参编单位应于2009年3月26 日前完成各自负责的章节修改,并提交总编单位。本次提交的资料还应包括“所引用和参考的规范、标准的目录,强制性条文的建议以及附录”。
2、初步确定2009年4月上旬由主编单位形成征求意见稿,并先发给各参编单位进行校审,4月上旬-中旬发出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时间初定为一个月,具体单位和时间待商住房与城乡建设部标准处后定。
3、初步确定2009年5月下旬-6月形成审查稿,要求各编制单位在收到征求意见稿后应立即开始完善规范条文说明,并于2009年5月上旬提交主编单位。
会议一致同意以上编写进度安排。
本次规范编制组会议按拟定议题和时间圆满完成任务。编制组全体成员对主编单位之一“福建九龙建设集团”为本次会议的顺利召开所提供的会务安排表示衷心的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