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19日,湖北省人民政府召开《食品安全法》宣传贯彻会议,讨论《湖北省宣传贯彻食品安全法工作方案(讨论稿)》。会上,副省长赵斌要求全省各级政府和监管部门以及食品相关企业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食品安全法》,使这部法律深入人心,推动食品行业健康规范发展,确保人民群众食品安全。
赵斌指出,《食品安全法》是各级政府和各职能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基本法,也是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规范自身行为的基本法。全省各级政府和监管部门,以及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要充分认识到《食品安全法》的重要意义,把学习、宣传食品安全法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认真学习掌握这部法律的要义和精髓,把实施《食品安全法》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赵斌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以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为契机,从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法》各项制度入手,加强监督和诚信建设,系统、有序地解决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地区的食品安全负总责,对本地区执行《食品安全法》确立的各项制度给予经费保障,对增强食品检测能力、提高执法队伍的专业水平等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给予必要的支持。按照《湖北省食品安全整顿方案》深入开展专项整治,通过集中整顿,使食品安全监管各环节监管责任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标准更加完善,食品行业自律显著加强,食品安全水平明显提高,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得到切实保障。
赵斌强调,各级政府和监管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加大监管力度,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制度、办法,真正做到食品安全监管措施全覆盖、监管责任全覆盖。加强协调沟通,加强信息通报,实现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消费环节与其他监管环节之间的无缝衔接。建立部门联动监管机制,加大督办检查和综合执法的力度,把专项检查和综合执法相结合,把行政执法和行政司法结合起来,严肃查处大案要案,依法严惩食品安全犯罪行为,为规范食品行业、推动全省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尽职尽责。
会议由湖北省食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副组长、省政府副秘书长邹贤启主持,湖北省食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副组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刘源超介绍了《湖北省宣传贯彻食品安全法工作方案(讨论稿)》,湖北省食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省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等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