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范和指导煤炭工业矿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促进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制定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煤炭工业矿区总体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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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煤炭工业矿区总体规划》规定了煤炭工业矿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一般原则、内容、方法和要求。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煤炭工业矿区总体规划》适用于国务院有关部门、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的煤炭工业矿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煤、电一体化,煤、电、化工一体化等专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中的煤炭开发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可参照《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煤炭工业矿区总体规划》执行。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煤炭工业矿区总体规划》为首次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