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来,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技术委员会)为我国的标准化事业做出了重大贡献,在贯彻国家标准化政策,制(修)订国家标准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涌现出了一批成绩突出的技术委员会。为了鼓励先进,树立典型,国家标准委将对2002年底以前成立,并且正常开展工作的各技术委员会评选“先进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并于四月底揭晓。
据悉,本次评选采取技术委员会自愿申报与国家标准委组织专家集中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评选条件如下:
(一)认真贯彻实施标准化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制(修)订的国家标准水平高,适用性强,在本专业领域有较高知名度;
(三)按时完成制(修)订国家标准计划项目和国家标准复审项目,计划项目完成率不低于95%;
(四)积极参加国际标准化活动。能够积极跟踪对口标准化国际组织技术委员会的工作,积极提交我国的议案。按时完成国际标准提案审议工作,近2年国际标准投票率达100%;
(五)秘书长、副秘书长按国家标准委的规定参加相关业务培训;
(六)秘书处挂靠单位支持技术委员会工作;
(七)国家标准补助经费的使用符合有关规定;
(八)秘书处的日常工作正常开展;
(九)按时、保质完成国家标准委交办的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