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欧委会公布了26种在基因食品和饲料新法规生效之前在欧盟市场上已有合法地位的基因产品目录。这些所谓的“现有产品”既没经先前的欧盟立法批准,也没有在投放市场前申请批准。这些产品已经被列入委员会基因食品和饲料目录中的一个特殊部分,以便分清哪些基因产品在欧盟的出售是合法的,目录中有这些产品的完整信息。
法规1829/2003基回食品和饲料于2004年4月生效后,所有基因产品都在寻求进入欧盟市场,为此食品和
饲料经历了一次彻底的许可审查程序,其中包括欧洲食品安全局所做的科学安全评估。但在法规1829/2003生效之前某些基因食品和饲料根据已有的规定可在欧盟市场上合法出售。为了将这些基因产品包括进来,法规1829/2003规定,必须在2004年10月18日之前向委员会通报和提交基因产品的详细信息。没有提交的产品将不再允许投放市场。委员会与联合调查中心合作,审查通报的有效性并同意将26种基因产品列入委员会基因食品和饲料目录的特殊部分。在册的基因产品可在3-9年期间在欧盟合法出售,过期须提交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