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国家有关部门获悉,在《汽车产业调整振兴规划》中,明确提出了2009年各项重点工作及职责分工。其中,上半年实施的有12项。主要工作启动时间如下:
2月:组织开展实施“汽车下乡”专项;加快推动老旧汽车报废更新工作;组织实施企业技术进步、技术改造专项。
3月:清理取消限购汽车的不合理规定。
4月:促进汽车金融发展的政策措施。
6月:研究制定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的支持政策;促进二手车市场发展;规范二手车市场秩序;制定实施汽车产品出口战略;修定政府公务用车配备更新管理办法;制定城市停车设施建设规划及管理办法;落实和完善《汽车产业发展政策》。
7月:组织制定促进汽车工业生产企业兼并重组的政策措施。
10月:制定基于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的税收奖罚办法。
12月:制定汽车消费信贷管理条例;制定新能源汽车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完善汽车标准法规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