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法》在两会上引起热议,它体现了从“田头到餐桌”的管理,但在6月1日起的落实和监管方面,将面临更大的考验。消费者的第一关注点在“添加剂”身上,其实食源性疾病才是我们目前面临的第一号食品安全问题,这需要我们共同提高认识。
新法总论
在经历了毒奶粉、苏丹红、三聚氰胺等一次次食品安全事件洗礼之后,《食品安全法》终于要在6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
专家认为,新法整合了错综复杂的各种标准,并将一些措施具体化是一种进步,但能否落到实处,切实监管到位,才可能是将面临的最大考验。
新法到底带来了哪些新的变化,要具体落实这些新举措还需要做哪些努力,对于普通的消费者来说,我们又应该如何来看待新法的出台,能从中获得些什么呢?为此,本报记者专访了著名食品安全专家陈君石。
对话专家
陈君石 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研究员、卫生部食品卫生专家咨询委员会主任、卫生部食品卫生标准分委员会主任、世界卫生组织食品安全专家团成员。
三大进步 《食品安全法》有三大亮点
记:你认为跟1995年颁布的《食品卫生法》相比,新颁布的《食品安全法》有哪些亮点?
陈:第一是《食品安全法》中的第二章:“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这是全新的章节,也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过去消费者对很多食品的安全情况疑虑和紧张,原因之一就是很多食品没有进行必要的风险评估,或者说有了风险评估但没有同消费者进行必要的交流。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是制定、修订食品安全标准和对食品安全实施监督管理的科学依据。
第二是在安全标准上。这次的安全法明确规定强制性标准只有一个统一的标准。长期以来,我国存在着两套食品安全标准,一套为“食品质量标准”,法律依据是《食品质量法》,制订的单位是国家质检总局;另外一套是“国家食品卫生标准”,依据的法律是《食品卫生法》,执行的单位是国家卫生部。这两套标准过去都是强制执行的,这让很多企业和消费者都觉得无所适从,而这在世界上也是独一无二的。把两套标准统一起来,有利于对标准更好地执行。现在虽然安全法还没有正式实施,但国务院已下令卫生部牵头从乳品标准开始,制定一套统一的标准,包括质量标准、卫生标准、行业标准。然后再逐渐向各个领域铺开。
第三是信息的透明和发布。在过去的很多食品安全事件中,都没有主管部门及时出来表态,进行科学权威的说明,结果造成了炒作和误传,甚至造成居民的恐慌,比如“苏丹红”事件,当时多个部委都在管食品安全,但没有一个部委站出来说话,结果6个星期的肆意报道造成了谈红色变。
《食品安全法》要求做好信息发布工作,依法对食品安全事故及其处理情况进行发布,并对可能产生的危害加以解释、说明。而且规定了由卫生部统一发布综合性的信息。最近这次“蒙牛OMP”事件表现不错,起码在第一时间做到信息百分之百的透明度。这是一个非常好的现象。
实施阻力 分段管理仍是最大遗憾
记:你认为6月后在新法落实上有哪些阻碍?
陈:最大障碍还是分段管理,这也是本次修改的“最大遗憾”。《食品安全法》在框架内进行了微调,但多头分段管理的实质还没有改变。立法是人大的事情,而体制的变化则需要国务院来进行;
其次,食品安全标准的统一也有不小的难度,因为其中涉及到了不同的机构和部门,需要较长时间的协调。
第三,我们还面临着很多新的机构的缺失,比如虽然《食品安全法》当中已经有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但是现在还没有建立起这样风险评估的专门机构,比如欧盟的食品安全局就是这样的专业机构。我们应该尽快建立起这样的具有权威性和专业性的常设机构。
源头治理 食源性疾病仍是首要安全问题
记:目前关于《食品安全法》的谈论很热烈,你认为新法对消费者来说意味着什么?
陈:《食品安全法》的通过进一步完善了我国的法律法规体系。中央公布实施条例以后,各个有关部门根据分工的职责,将制定一套如何实施食品安全法的详细办法。但消费者不要认为《食品安全法》的出台就可以解决我们所有的食品安全问题,消费者的第一关注点在“添加剂”身上,但其实食源性疾病才是我们目前面临的第一号食品安全问题。消费者对现状应有一个清醒的认识,我们有两亿多农户在进行分散生产,还有50万个分散加工企业,如果这种生产方式没有得到根本的改变,源头污染的治理不可能得到根本解决。我们还应该提高生产经营主体的素质,解决食品安全信息不对称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