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元月,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处接到全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巡查组的通报,在南京发现标称“云南味霸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调味料产品有涉嫌违法行为,指示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调查核实,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处根据现有信息,当即责令昆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迅速安排查处,昆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执法人员于近日到昆明高新区戛纳小镇A座11楼5号进行了执法检查。自称“云南味霸食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的田小昌陪同检查。经查:
1、检查时该公司未能出示营业执照或其它相关证件,只出示了田小昌的身份证;
2、现场发现该公司房间内存有:
(1)“味圣灭活罂粟籽油”样品1瓶,标注生产日期为2008年3月6日,净含量200克;(2)“煲汤专用味圣”样品6袋,标注生产日期为2008年5月8日;(3)“灭活罂粟籽油油脂粉精味圣”样品5袋,标注生产日期为2008年5月8日。
上述3种“味圣”产品包装上印有QS标志,无QS证书号和生产地址,有商务地址(云南省昆明市海源中路嘎纳小镇A座),有“云南味霸食品有限公司荣誉出品”字样。
针对该公司的违法行为,昆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已对该企业冒用QS标志、无证生产进行了处罚,同时要求高新区分局报告并建议当地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对该企业进行取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