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AF(国际认可论坛)跨国认可政策于2003年9月在IAF第十七届年会上被批准,于2004年5月正式实施。跨国认可政策的主要原则是要求认可机构对跨国认可和认证机构的跨国认证活动加强评审与监督,并寻求各国认可机构的合作与支持,以提高跨国认可评审与监督的有效性与效率。
根据IAF的分工,IAF互认管理委员会负责IAF跨国认可政策实施的监督。为了在监督的同时进一步研究跨国认可实施的良好做法,经IAF互认管理委员会主席提议并提名,成立了IAF跨国认可实践特别工作组,由美国国家认可中心(ANAB)总裁担任组长,向IAF互认管理委员会报告工作。中国认证机构国家认可委员会(CNAB)作为IAF互认管理委员会主席所在机构,在IAF跨国认可政策实施的监督管理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组织策划作用。
跨国认可专项监督的实施
为了对跨国认可政策的实施及时进行监督,IAF互认管理委员会于2004年4月和8月分别从外国认可机构和当地认可机构两个角度向IAF全体互认成员认可机构发出调查表,并由IAF互认管理委员会主席肖建华向2004年IAF全体大会报告了调查结果。2005年4月至5月,IAF互认管理委员会再次进行了IAF跨国认可政策实施进展的监督调查。
在IAF互认管理委员会于2005年6月14日在德国召开会议之前,共收到了35个IAF互认成员认可机构的回复,中国CNAB对IAF互认管理委员会秘书处收到的调查表进行了系统的分析,为IAF互认管理委员会会议和IAF执行委员会会议审议IAF跨国认可政策的实施提供了很好的基础。
此次调查表分外国认可机构和当地认可机构两个部分,共设15个问题和14个子问题,全面调查各国认可机构实施IAF跨国认可政策的进展情况。根据调查结果,各国认可机构均已采用IAF跨国认可政策,并基本上都制定了相应的跨国认可评审计划,与去年相比取得了明显的进展;除了部分认可机构的相关信息不完整或返回较晚未能统计外,32个国家认可机构作为外国认可机构报告的认证机构大部分接受过了认可评审;外国认可机构与当地认可机构的联系与合作比一年前有了明显的增长,但合作的进展等问题需要关注。
2005年6月14日,IAF互认管理委员会对调查结果的分析报告进行了审议。2005年6月17日,肖建华向IAF执委会会议全面报告了IAF互认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调查结果和审议意见。调查结果将向2005年9月召开的IAF全体大会报告,并公布各国认可机构的具体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