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最近发布第131号公告,批准发布GB/T 4968-2008《火灾分类》推荐性国家标准,该标准代替 GB/T 4968-1985,将于2009年4月1日起实施。
《火灾分类》国家标准自1985年发布以来,在消防工作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基础作用,广泛应用于防火灭火的各个领域。原标准根据物质燃烧特性将火灾分为A、B、C、D四类,随着火灾情况变化,这种分类已经不能满足消防要求。国际标准化组织于2007年对火灾分类标准进行了修订,发布了ISO 3941:2007《火灾分类》,因此我国火灾分类标准也应随之进行调整。结合我国国情,在采用 ISO 3941:2007时,对1985版国标做了如下修改:
1、不仅仅根据可燃物的性质定义火灾分类,而是根据可燃物的类型和燃烧特性将火灾定义为六个不同的类别。
2、根据GB 50140-2005《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中的定义,增加了E类火灾(带电火灾)。
3、根据 ISO 3941:2007中的定义,增加了F类火灾(烹饪器具内的烹饪物火灾)。
GB/T 4968-2008《火灾分类》国家标准新规定的六类火灾如下:
A 类火灾:固体物质火灾。这种物质通常具有有机物性质,一般在燃烧时能产生灼热的余烬。
B 类火灾:液体或可熔化的固体物质火灾。
C 类火灾:气体火灾。
D 类火灾:金属火灾。
E 类火灾:带电火灾。物体带电燃烧的火灾。
F 类火灾:烹饪器具内的烹饪物(如动植物油脂)火灾。
有关专家认为,新规定的火灾分类更加科学、合理,实用性强,更能满足消防工作对火灾分类的需求。新的《火灾分类》国家标准发布后,建议各地消防部门及时宣传贯彻,使得社会各界广泛知晓,凡有关规定与新标准不一致的,应当及时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