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卫生部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全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和《云南省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近日,云南省昆明市质监局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并以整治工作为契机,完善了食品添加剂使用备案情况,建立健全了长效监管机制。
在这次专项整治工作中,昆明市质监局:
一是及时制定工作方案、落实责任,在确保完成专项整治工作任务的同时,将长效监管制度化的《食 品添加剂使用备案登记表》等相关规定下发到各县、区局,要求在整治阶段及今后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中作为长效机制加以完善。
二是在整治工作中进一步落实食品添加剂备案制度。结合食品生产市场准入制度,将添加剂使用备案及报告情况前置于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申报管理中。在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申报时,要求企业填报《食品生产许可证申报企业产品质量及食品添加剂使用备案情况报告表》,在受理申报前期即可掌握企业添加剂使用备案情况,同时实施区域监管的县、区局核实盖章后进行前置监管。
三是在巡查监管工作中重点检查企业的几种行为,即:是否存在与所生产食品无关的食品添加剂和非食用物质、所使用食品添加剂是否取得生产许可证、所生产产品是否按标准要求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所生产食品包装或标签是否按标准对所使用食品添加剂进行如实标示。
自2008年12月10日至今,昆明市质监局已检查食品生产企业1103家次,查处案件12件,涉及产品货值总额22万元,整治重点地区51个,重点单位150个,重点产品47种;完成食品添加剂使用备案企业666家、食品添加剂使用备案品种511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