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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家政业有了育婴服务统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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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山东网枣庄2月11日电据济南日报消息 提起月嫂,很多父母都已再熟悉不过,但说起育婴服务,不少人则不一定尝试过。作为一个新兴职业,育婴服务目前在国内尚处于起步阶段。记者2月11日采访了解到,一部推荐性的育婴服务标准——《家政服务—— 育婴服务质量规范》已开始在山东省家政业内推行,此举使山东省走在全国前列。

  据工作人员介绍,育婴服务员是专门为0至3岁婴幼儿提供生活照料、保健护理、早期教育和智力开发服务的职业者。本规范是由省质量认证中心、市妇联、“阳光大姐”等广泛征求包括用户、服务员等在内的各界意见,结合“阳光大姐”多年实践的成功经验,共同酝酿起草的,其中的具体要求与“阳光大姐”的现行标准持平或略有降低。对于普通消费者来说,该规范意味着服务一旦出现问题,在技术层面上将有一定的标准依据。

  根据该规范,育婴服务员年龄应在18至50岁之间,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无精神病史和各类传染病,上岗登记时应出具身份证明、职业资格证、健康证以及具备与等级相适应的服务技能,上岗服务时应着统一的工作服。依据育婴服务员所具备的任职条件和技能要求不同,划分为普通、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共四个级别。在最高级别的三星级育婴服务员要求中,服务员要掌握人体水代谢的基本规律,识别婴儿的脱水症状并及时就医。要掌握常见意外伤害的预防、救助方法,有针对性地进行意外伤害预防,对意外伤害进行正确的现场救助。

  工作人员建议,如果家长想让宝宝受到更科学的全面的照料、教育,要到正规家政公司请育婴服务员。现在市场上虽然有一些比较专业的育婴机构,但是它们所能提供的也仅仅是从教育的角度对孩子进行智力开发、运动发展等指导和帮助,而对有关疾病预防、意外伤害救助、婴儿喂养方面却难以提供帮助。

作者:孙勇 来源:济南日报 发布时间:2009年0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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