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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无公害农产品与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整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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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指导思想

  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200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以保障认证产品质量、规范标志使用为主线,以质量安全风险和隐患较大的产品为重点,加大检查指导和依法查处力度,强化全程监控,完善认证及监管制度,实现“三品”产地环境洁净化、生产过程标准化、包装标识规范化、监督管理制度化,促进“三品”持续健康发展。

  二、 工作目标

  (一)“三品”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防范和杜绝突发性重大质量安全事件发生;

  (二)强化生产经营者的质量安全意识,提高标准化生产和品牌化经营水平,实现获证单位生产过程有技术规范、质量标准、质量管理制度,以及与其对应的生产管理记录档案,执行率达到95%以上;

  (三)增强获证单位使用标志的积极性和规范性,确保90%以上的用标单位规范用标;

  (四)全面提升认证工作质量、效率和水平,健全“三品”监管长效机制。

  三、 整治重点

  (一)重点产品

  无公害农产品:蔬菜、水果、禽肉、禽蛋、鱼类、贝类。

   绿色食品:蔬菜、茶叶、稻米、禽蛋及蛋制品、鱼类、贝类、调味品、液体乳及乳制品、果脯蜜饯、小麦粉及制品、大豆加工品。

  有机农产品:蔬菜、水果、稻米、禽肉、禽蛋、鱼类。

  以上产品中不符合“三品”标准的产品,伪造、冒用、超范围使用标志的产品,不符合《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的产品。

  (二)重点单位

  涉及上述重点产品的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以及由农技推广和管理部门作为无公害农产品申报主体的上述重点产品生产基地。

  (三)重点区域

  黑龙江、江苏、浙江、山东、湖北、四川、辽宁、湖南、北京、内蒙古。

  四、整治任务

  (一)完善工作制度,提高认证管理有效性

  一作程序,梳理文件档案,切实做到认证管理“事前有制度、事中有记录,事后有文档,证后有监管”;二要进一步加大证后监管力度,指导各地完善产地动态监管、产品质量监测、包装标识管理、全程可追溯管理、应急预案等监管制度,逐步实现“三品”监管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三要强化认证检查员职责,确保检查员在材料受理、材料报送、文件审核以及现场检查过程中行为规范。

  (二)突出关键环节,强化生产经营规范性

  积极推行全程监管理念,全面监控“三品”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突出产地环境、投入品使用、生产记录、证书标志使用等整治要点,坚持产地环境监控与农产品生产档案管理相结合,规范投入品使用与开展生产技术服务相结合,包装标识管理与市场准入管理相结合,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与强化获证单位质量安全意识相结合,积极打造从田间到市场的安全链条,促使获证单位普遍做到 “环境有监测、操作有规程、生产有记录”。

  (三)开展产品监测,保障产品质量安全性

  深入开展“三品”质量监测,对生产基地、销售市场和加工车间(仓库)的认证农产品进行抽检,在抽检产品结构中,种植业、畜牧业和渔业各占一定的比例,与产品认证形成对应的协调关系。针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依据相关法规和管理规定进行处理。通过开展产品监测,及时发现产品质量突出问题,找准薄弱环节和工作切入点,建立健全以监测、分析、预警、防范、控制为主线的“三品”风险管理机制。

  (四)规范标志使用,维护包装标识合法性

  积极开展“三品”包装标识相关法律法规宣传,促使法律法规规定转变成“三品”生产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和自觉行动。深入开展认证标志检查,通过落实企业年检和标志市场检查制度,及时发现伪造、冒用、超范围使用标志等违法违规行为。针对检查中发现的及公众举报的违法违规用标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切实维护“三品”市场秩序。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农业部成立“三品”专项整治工作组,负责统筹协调“三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重大问题,统一部署有关重大行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行政部门相应成立“三品”专项整治工作组,负责指导和协调本地区的“三品”专项整治工作,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组织专门力量,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二)精心组织,扎实开展

  各省级“三品”专项整治工作小组要根据本方案的要求,迅速制定本地区、本行业“三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整合现有监管力量,采取有效监管措施,切实将专项整治各项目标和任务落到实处。同时,应注重宣传引导,强化技术服务,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三)掌握动态,及时总结

  各省(区、市)农业行政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专项整治联系工作,于每月15日和30日前向农业部“三品”专项整治工作组通报工作动态,并在各阶段工作完成10日后递交阶段工作总结,及时总结进展和成效,将行之有效的做法作为监管制度固定下来,逐步完善“三品”监管长效机制。

  (四)分工合作,加强沟通

  “三品”专项整治工作组下设无公害农产品专项整治工作小组、绿色食品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和有机农产品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分别设在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和中绿华夏有机农产品认证中心,分别负责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的整治工作。三个工作小组要加强沟通,相互合作,形成合力,确保“三品”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六、 工作安排

  详见工作列表。

  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专项整治行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
  联系人:董洪岩;电话:010-59193156。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联系人:孙志永;电话:010-62131998。

  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联系人:王华飞;电话:010-62191409。

  中绿华夏有机农产品认证中心
  联系人:李显军;电话010-62132009。

  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专项整治行动邮箱:sanpin2009@yahoo.com.cn

  2009年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列表
  
阶段
时间
工作名称
工作内容
工作要求和目标
第一阶段
2月
启动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专项整治行动
印发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部署各级“三品”工作机构开展专项整治活动
各级“三品”工作机构按照专项整治总体要求,结合当地实际,迅速制定本地区具体工作方案
2月
获证单位内部自查
组织获证单位对照标准对生产经营各环节进行自查
及时查找并消除质量安全隐患,完善内部管理
2月
“严查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绿色食品专项抽检
组织监测机构对相关绿色食品产品进行抽检,完成400个产品抽检任务
抽检不合格产品及时报告任务下达单位,并依法作出查处。
2月
建立无公害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与防范机制
出台《无公害农产品风险预警技术规范》
及时掌握风险信息,有效预防和及时处置质量安全事件
2月
建立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风险预警制度
发布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风险预警及应急处理办法
最大限度降低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风险
第二阶段
3月
无公害农产品标志市场专项检查
组织各省工作机构对市场销售的无公害农产品标志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用标行为进行查处
确保90%以上的用标单位规范用标
3月
有机农产品标志使用检查
对北京、上海、南京等地市场销售的有机农产品标志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用标行为进行查处
确保95%以上的用标单位规范用标

第二阶段
3月-11月
无公害农产品标志推广与监管
通过狠抓十二类产品强制性用标、加大标志监督检查力度、创建标志推广与监管示范县等措施建立健全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监管长效机制
促使获证单位按照法律法规要求使用标志,实现标志加贴率大幅度提升,初步形成“国家-省-地-县”齐抓共管的标志监管新格局。
3月-11月
无公害农产品质量抽检
在生产基地、加工车间(仓库)和主要销售点对860个无公害农产品进行抽样检测,并对不合格产品进行查处
无公害农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8%以上
3月-11月
绿色食品产品质量抽检
组织监测机构对有效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产品进行抽检,完成3000个产品抽检任务
抽检不合格产品及时报告任务下达单位,并依法作出处理
4月-11月
有机农产品质量抽检
对30家企业的70个产品进行抽样检测,并对不合格产品进行处理
有机农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8%以上
3月-11月
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及标志管理人员培训
全年举办对各级无公害农产品检查员的培训10-15期培训,培养一批懂管理、会审查、善监督、能服务的人才队伍
培训检查员1500人,充实体系人员队伍
3月-11月
无公害农产品内检员培训
全年举办对获证单位内部检查员的培训10-15期,指导获证单位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监督管理
培训内检员1500人,提高获证单位质量安全控制能力
4月-11月
绿色食品认证检查员和标志监管员培训
组织各地绿色食品管理机构人员培训
培训管理人员950人,提高认证监管队伍素质
4月-5月
绿色食品标志市场监察
组织对全国100个城市300个市场中标称为绿色食品的产品进行检查
配合工商部门查处假冒绿色食品,纠正企业不规范用标行为,进一步净化绿色食品市场

第二阶段
8月-9月
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专项整治行动督察
选择10个省份,对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管理有效性、生产经营规范性、产品质量安全性和包装标识合法性开展全面检查
督导检查各地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11月
取消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产品的集中公告
对整治行动中被取消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的产品在《农民日报》和《中国食品报》集中公告
被取消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的产品100%公告
11月
建立无公害农产品监测信息共享体系
掌握各地无公害农产品监测信息,搭建无公害农产品监测信息共享平台
实现无公害农产品监测信息共享,提高监测工作实效性
第三阶段
12月
总结及通报表扬
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面总结,对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表扬
总结整治工作经验,完善认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网 发布时间:2009年0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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