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台州市今年开始启动市长质量奖评审,市长质量奖每年组织评审一次,获奖企业数每年不超过3家,对每家获奖企业给予100万元的重奖。据悉,奖额目前在浙江范围内是最高的。
市长质量奖是台州市人民政府设立的最高质量荣誉,主要授予台州区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施卓越绩效质量管理模式,在工业(含农产品加工业)、工程建设服务等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并取得显著社会经济效益的企业。
根据要求,申报市长质量奖的企业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在台州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合法经营3年以上;企业实施卓越绩效质量管理模式,管理体系健全,并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企业具有良好的经营绩效,经营规模、利税、总资产贡献率居省内同行业前列,最近3年未发生亏损现象;企业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顾客满意程度高;得到各县(市、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或市级有关主管部门的推荐。
此外,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请市长质量奖:不符合国家产业、环保、质量政策的;列入国家强制管理范围的产品未获得相关证照的;近3年国家、省、市产品监督抽查不合格或有重大质量、设备、安全、环保事故及重大质量投诉的;有其他严重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
台州市政府专门成立了市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由政府有关部门、企业管理专家和质量专家组成。市长质量奖的评审遵循科学和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好中选优和宁缺毋滥的原则,在企业自愿提出申请的基础上,每年组织评审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