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刚上任仅10天的湖南省沅陵县质监局局长宋友淋说起去年12月19日举行的湖南省怀化市质监系统科级以下干部任前法律知识测查时还有些紧张。他告诉记者,由于测查内容主要为法律基础知识和《宪法》、《公务员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其他与质监系统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虽然做了准备,但是因为考题面较宽,觉得有一些法律知识还没掌握,特别对一些法律程序方面的题目还把握不准、理解不透,因此只考了85分。
据了解,为了增强全市质监系统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促进依法行政,怀化市质监局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结合该市质监系统实际,制定了《怀化市质量技术监督系统科级以下干部任前法律知识测查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适用于全市质监系统提拔担任科级以下领导干部和非领导干部。
2008年12月19日,来自沅陵、芷江、麻阳三县质监局的副局长在怀化市质监局闭卷参加了科级领导任前法律考试。试题在由怀化市质监局法制科负责建立的质监系统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题库中随机抽取(以百分制计分,60分以上为合格),并由怀化市局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全程监督。
然而,一次考试成绩还不能决定该干部的法律知识是否过关,干部任前法律知识测查成绩必须综合拟任干部任前法律理论考试成绩与平时法律知识测查成绩。任前法律理论考试成绩,是指拟任对象在拟任前,市局或县局组织的任前法律专项考试成绩,采取统一命题、统一集中考试的形式进行;而平时法律知识测查,则是指拟任对象近两年内参加本系统、本局及当地普法部门开展的统一法律知识考试成绩及该同志在平时工作中法制意识和法律水平等综合情况。而拟提任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和平时法律知识测查有一次以上不及格的,取消本次拟任职资格。
怀化市质监局负责人表示,通过这样的考试,对领导干部提高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的意识很有好处。只有领导的法律意识强了,才会更好地带领群众依法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