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代替GB/T13861-1992《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本标准的主要变化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其一,增加了“规范性引用文件”,其中化学性危险和有害因素依据GB13690-1992《常用危险化学品分类及标志》的规定;物理性危险和有害因素中“非电离辐射”依据GBZ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 物理因素》的规定。
其二,增加了“术语和定义”,分别是“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人的因素”、“物的因素”、“环境因素”和“管理因素”。
其三,代码结构由三层改为四层。本标准的代码为层次码,用6位数字表示,共分四层,第一、二层分别用一位数字表示大类、中类;第三、四层分别用二位数字表示小类、细类。
其四,大类设置由六类改为四类。在分类上,危险和有害因素主要分为人的因素、物的因素、环境因素、管理因素四大类。其中,第一大类“人的因素”主要从两方面考虑,把原标准的“心理、生理性危险和有害因素”、“行为性危险和有害因素”,归为第一大类“人的因素”下的两个中类。第二大类“物的因素”主要从三方面考虑,把原标准的“物理性危险和有害因素”、“化学性危险和有害因素”和“生物性危险和有害因素”,归为第二大类“物的因素”下的三个中类。第三大类“环境因素”参考澳大利亚联邦的《工伤类型分类系统》中的“环境致伤/致病物”,主要从三方面考虑,把原标准 “160作业环境不良”调整为三个中类,分别是室内作业场所环境不良、室外作业场地环境不良、地下(含水下)作业环境不良。第四大类“管理因素”主要从职业安全卫生的组织机构、责任制、管理规章制度、投入、职业健康管理等方面考虑。
该标准的修订和实施,对于指导和规范各行业在规划、设计和组织生产时,对危险和有害因素的预测、预防,对伤亡事故原因的辨识和分析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