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浙江洞头县质监局会同当地旅游部门制定了洞头旅游服务业第一个地方标准规范《洞头县旅游推荐商品认定管理暂行办法》。洞头旅游商品、海产品将实施等级认定,“洞头旅游推荐商品”称号将成为外地游客选择旅游商品的最简单、最直接的依据。
近年来,凭借着蓝天、碧海、海鲜、沙滩的天然优势,洞头旅游业得到了蓬勃发展,尤其是半岛工程全线贯通后,以“住渔家屋、吃渔家饭、乘渔家船、做渔家活、享渔家乐”为主要内容的“渔家乐”海岛民俗旅游适应了现代人日益多样化的物质与精神需求,成为很多外地游客到洞头的首要目的。
为以旅游业带动当地经济,增强“海上桃源,风情百岛”的旅游知名度和影响,洞头县质监局联合旅游部门走访洞头的各家旅游特色店,发现这些商店销售的旅游特色产品普遍存在散、小、乱的情形,一些被游客喜爱的海产品也都没有标准和规范说明,使得来当地旅游休闲的游客无法判定产品的优劣。于是,洞头质监局决定制定《洞头县旅游推荐商品认定管理暂行办法》,为旅游商品实施等级标准,进行定点销售,推进该县旅游商品开发、生产和经营,规范旅游商品市场秩序,提高旅游商品的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促进该县旅游产业的协调发展,逐步建立和完善旅游服务标准体系规范服务行为,不断提高旅游服务质量,树立旅游标准化服务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