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整治食品添加剂的生产、流通和使用,依法严厉打击生产销售违法食品添加物、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以及滥用食品添加剂违法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山东省郯城县决定自2008年12月10日起至2009年4月初,由该县质监、农林、工商、卫生等部门联合开展为期4个月的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
整治行动主要包括动员和督促食品及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调查违法食品添加物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易被添加的食品类别;集中执法力量开展突击检查行动,重点查处非法生产用于食品的非食用物质的窝点和销售网络以及食品添加剂企业生产、经营非法食品添加物行为;全面推行食品生产企业食用添加剂使用备案制度,与食品生产企业签订生产承诺书、添加剂购进和使用台帐;大力推进食品及食品添加剂质量标准体系、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市场准入退出等长效监管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