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全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秩序,强化我省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监督管理,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含国家禁限用药物烟花爆竹和在烟花爆竹生产、销售中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等违法行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春节前夕,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对全省烟花爆竹产品质量进行了跟踪监督抽查和定期监督检验。
共抽查全省16个州、市58家生产、批发经销企业的170个批次产品,其中:抽查本省24家企业生产的烟花爆竹产品83个批次,产品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为86.75%,综合合格率为81.93%;其余抽查的产品涉及江西、湖南、四川、贵州、重庆、广西等外埠的62生产企业87个批次产品,产品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为47.67%。抽查标注湖南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36家49个批次产品,产品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为53.06%;抽查标注广西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13家20个批次产品,产品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50%;抽查标注江西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10家13个批次产品,产品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为30.77%;抽查标注四川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1家2个批次产品,产品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为50%;抽查标注重庆生产的烟花爆竹2家企业2个批次产品,产品实物质量全部达不到国家标准规定要求。
存在的主要质量问题:一是产品中违规使用国家禁用药物的情况较为突出;二是引燃时间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要求;三是产品标识不规范的情况较为普遍;四是少数产品存在炸筒安全隐患;四是近八成的产品烧成率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针对存在问题,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已采取五项得力措施,加大春节前全省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的监督抽查和整治,并把此次监督抽查情况通报省公安厅、省安监局、省工商局等管理部门,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一步做好对全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管,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切身利益,确保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