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是认证认可事业发展史上极不平凡的一年,在党中央、国务院和质检总局正确领导和国务院各部门的支持配合下,经过系统上下共同努力,认证认可工作亮点频现。
服务作用成效明显
积极推动节能、节水、可再生能源产品认证;围绕新农村建设发布了第三批、第四批共11类实施能效标识制度管理的产品目录,颁发认证证书5300余张。在节电、节水、节油、可再生能源等领域已有639家企业的产品获得认证证书,并列入了政府采购目录清单。根据其销量评估,投入使用后累计节能量、节水量、替代能源量可以达到817亿度、94.6亿吨和57亿度。
北京、河北等16个省市的236家企业作为试点项目推动GAP认证工作,各类食品农产品认证证书总计达71800余张。对获证的主要食品农产品监督抽查合格率为99.66%。组织103家注册企业接受美国等8个国家和地区的官方检查,推荐281厂次企业对境外注册,注册工作严格把关、促进出口作用进一步增强。
认证认可在国家行政管理和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出更加突出的作用。认监委与国家药监局协商解决了8种医疗器械重复检验的问题;与国家体育总局共同制订了系列体育场馆开放条件检查方法,完成了首家体育场馆开放条件检查机构的认可试点;与中国民用航空局共同实施对航空危险品运输条件检查机构进行认可。公安部在公安系统积极推进刑侦实验室认可和临床、物证、痕迹和生化领域的能力验证,海关通过实验室认可提高了缉私查疑能力。
行政监管突出加强
以建立和完善认证行政执法监管体制作为核心工作;完善了强制性产品认证执法查询服务平台,实施了CCC产品国家抽查监督信息分析与通报工作制度。
据统计,组织了对130家指定认证机构、实验室、获证企业的专项核查和对重点产品的专项整治,对19种934批次部分获证产品在10省(市)的生产、流通和进口口岸开展了监督抽查。撤销、缩小和暂停了部分实验室的业务资格,公布了68家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强化了机构准入和后续监管。对认证机构开展了突击检查,严格了机构审批条件,注销了18家认证及认证培训机构的批准书和4家认证机构的相关业务资格。
为推进认证全过程执法监管工作,在6个直属检验检疫局和10个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开展认证执法监管试点。浙江、重庆等地探索建立了地方政府牵头,认证监管部门为主,相关部门配合的工作机制,为建立认证执法监管长效机制积累了经验。
在《条例》实施五周年座谈会上,国务院法制办、相关部委领导、专家学者、社会各界人士审定了评估报告,对《条例》颁布实施的意义和发挥的作用给予了充分肯定。
重大事件应对妥善
为确保奥运会、残奥会成功举办,制定了《重大国际活动出入境检验检疫规程》等7项行业标准,对206批物资办理了强制性产品免办工作和快速验放。受北京奥组委委托,对拟承担供奥运食品检测58家检测机构完成了资质认定紧急扩项。对72家供奥运食品注册企业进行检查。认可中心完成了奥运定点医院医学实验室认可专项方面,对国家体育总局反兴奋剂检测中心进行了认可,满足了国际反兴奋剂组织的要求。
汶川地震发生后,要求各指定认证机构逐一联系灾区企业,免除84家重灾企业当年认证证书管理费用,酌情减免700多家灾区企业认证费用。下拨专款支持灾区认证监管部门加大对电线电缆、涂料等恢复重建所需产品的监督抽查力度。在灾后及时公布了有资质进行水资源检测的机构名录;积极推荐灾区食品生产企业获取国外注册。认可中心及时制订相关认可政策,减免相关认可费用。认证认可协会及时调整了受灾企业认证及年度监督最低限价规范。
问题奶粉事件发生后,认监委在第一时间责成相关检验检疫局根据有关法规吊销、取消了三鹿集团等17家有问题乳品企业的出口食品卫生注册企业资格,暂停了 20家出口食品企业的产品出口;责成18家认证机构撤销暂停了20家问题奶粉生产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等认证证书。公布了460家可检测“三聚氰胺”的食品检测机构名录。制定了乳制品生产企业GMP、HACCP认证实施规则和相关标准。积极配合质检总局应对了“天洋饺子”事件和“毒豆角”事件,有力地回击国外的恶意炒作,维护了我国出口食品的声誉。
地方监管特色突出
2008年,地方认证监管创造了新的特色,主要包括:实现了上下联动、积极采取措施服务国家和地方经济发展、注重创新监管方式、努力增强认证监管保障等方面。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认证机构和专家,对奥运期间有关食品生产企业,开展了食品安全体系认证符合性复查工作,全面完成了复查任务。浙江检验检疫局积极开展出口企业实验室认可,对试点企业实验室进行现场指导,提高了企业自检自控能力,降低了出口企业的成本;山东、福建、江西等检验检疫局通过推动出口食品对外注册,带动了出口水产品等市场多元化,受到了企业和地方政府的高度评价。
上海、宁波、广东、深圳检验检疫局在CCC口岸执法工作中实行闭环管理,开展全程监控,防止证书被暂停、注销、撤销的产品进入中国市场;浙江质量技术监督局选择在三个县级局实施认证监管体系建设试点,积极探索认证机构自行监管与行政部门监管相结合的新途径;重庆市质监局开展“认证促发展、认证促和谐”行动,并纳入市县政府的工作安排中,与地方经济和社会大局紧密结合,更加突出了认证认可提高产品质量、促进发展的作用。
基础工作有力支撑
实现了认证认可“十一五”国家科技项目与“十五”科技攻关项目的有效衔接,“国家重点领域认证认可推进工程”列入了“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重点项目并启动实施。检验检疫标准管理信息系统的正式运行,检验检疫标准化信息化水平有了提升。
2008年对已授权的300多家国家产品质检中心进行了梳理,注销了3家不符合条件的机构。对168家计量认证获证实验室、国家产品质检中心进行了监督检查。
截至目前,我国与欧、美、日、俄等42个国家和地区的政府和认证认可机构建立了双边合作关系,与22个国家和地区的28个政府部门或有关机构签署了36个双边合作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