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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货物退运激增应引起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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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对外贸易的迅猛发展,中国出口产品的质量已越来越多受到国际社会的关注,由于质量不符和其他原因而在货物出口后又被退运回来的现象也不断增加。

据相关人员分析,出口产品遭退运的主要原因包括:一是产品出口后,国外用户由于对产品功能、操作等不熟悉,错误地操作后发生故障,由于企业与客户签订了质量保证协议,保证“出口的电子产品在销售使用后如果存在质量方面的问题,同意客户寄回原厂进行维修”,出现品质问题的产品退回原厂进行维修后再复出口;二是部分产品由于搬运或运输中误操作或操作不当等原因,导致货物外观受损,最终客户要求退运;三是部分出口产品在出口后,在生产工厂的周期检测过程中或在其他客户的意见反馈中发现存在质量隐患,对外销产品进行召回。

为此,检验检疫部门提醒出口企业:一是增强质量意识。企业要不断完善内部质量管理,进一步提升企业质量综合水平。二是增强维权意识。部分出口产品退运,是由于产品评判标准的不一致,企业在签订外贸合同的过程中除了注意添加免责或保护条款外,还应当重视维权,学会用法律手段来维护企业的权益。

作者:秦剑峰 谢永康 来源:中国国门时报 发布时间:2009年0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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