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国家质检总局组织了对浙江长兴吊瓜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的审查。经审查合格,日前,国家质检总局发布2008年第140号公告,自2009年12月24日起对长兴吊瓜籽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长兴吊瓜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为浙江省长兴县现辖行政区域。长兴吊瓜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浙江省长兴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
长兴吊瓜产业的发展得到了省委、省政府领导的重视和肯定,在上级有关部门的关心和支持下,2002年长兴县“万亩吊瓜示范基地”被省列为“浙江省优质高效农业示范基地”,2002-2003年连获浙江农业博览会金奖,2004年又向国家质检总局申报长兴吊瓜国家级标准化示范园区,并于2008年9月顺利通过验收。
2004年长兴被命名为“中国吊瓜(栝楼)之乡”。长兴吊瓜籽不仅已成为该县农业主要产业,也是对外交流、赠送亲友的最佳礼品。随着我国改革开放步伐加快和加入WTO,长兴吊瓜籽再国内外市场前景将更加广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