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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局严防有毒海产品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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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从浙江检验检疫局获悉,近期,浙江省舟山、宁波、温州、嵊泗沿海部分海域先后发生“赤潮”,大量海产品被赤潮毒素污染,为有效防止受污染的海产品出境,浙江局采取紧急措施加以有效控制。

  一是加大出口检测把关力度,对全省口岸有关地区出口鱼、贝类产品进行严格检查,重点是对可能产自污染海区的潮间带贝类水产品的检测,严防被“赤潮”污染的有毒产品出口。对出口鱼、虾和贝类等食品残留监控项目进行跟踪检查,加强对出口海产品的毒素监控,一旦发现有毒海产品坚决不予出口。

  二是强化日常源头监管。检查出口企业进货台账,督促出口企业自觉把好进货关。要求出口企业继续加强产品追溯制度,对在“赤潮”期间收购的原料和生产的海产品予以详细记录,保证出口食品安全。

  三是加强“赤潮”期间养殖海区的监控,积极与当地环境监测、海洋渔业部门联系,密切关注“赤潮”的发展趋势,从而第一时间掌握危害食品安全的因素及发展事态,并且把掌握的“赤潮”最新情况及时反馈给各有关部门和出口企业,帮助企业合理规避风险。

  四是加强宣传和指导,使出口企业明确认识到“赤潮”危害,提高识别受污染有毒海产品的能力和防范意识,从源头控制产品安全。

  经过检验检疫部门和出口企业的不懈努力,从5月“赤潮”暴发以来,到目前浙江检验检疫部门未发现出口海产品被赤潮毒素污染情况。

作者:佚名 来源: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时间:2005年07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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