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淄博市质监局围绕“打基础、建体系、保安全、促发展”的总体要求,抓主体、查隐患、扫盲区,把好特种设备安全关。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
指导帮助企业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自我约束机制,将工作重心逐步由查设备转到督促帮助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上。完成对2700余名安全管理人员有关法规、技术规范、典型案例、管理制度编写要点等方面的培训与考核,有效提高了企业落实国家有关法规和技术规范的能力。在现场检查中,注重检查企业是否建立健全了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的责任体系和相关管理制度,是否全面履行了法定义务;在设备检查中,强化企业按照技术规范进行自行检查和维护保养,健全相应的工作见证。通过这些措施,有效推动了企业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通过建立有关设备台帐、作业人员台帐、安全阀台帐和设备位置图,使管理工作更加系统。主动申报注册登记、申报定期检验,主动发现和消除隐患的比例大幅提高,标志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基础的“三率”(注册登记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定检率)明显提高。近两年我市网上设备总量新增加11828台,注册登记率达到了99%以上;新增持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22729人,基本消除了无证上岗。
隐患排查治理取得新实效
完成了冶金起重机械的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大对隐患整改的督察力度,明确专人负责,对隐患整改情况定期调度,强化依法督察。全市在用的178台冶金起重机械已全部整改合格。加强重要特种设备隐患排查和监控。确定全市444家危化品生产企业、气瓶充装单位和重要危险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为重点监控单位,按照总局和省局的要求,认真开展现场监督检查,对辖区内重要特种设备逐台进行检查,确保重要危险设备检验率达到100%。通过检查检验发现并督促企业消除了大量隐患。目前全市1026台重要危险特种设备已经进行了二次安全检查,重要危险特种设备的安全状况良好。
以绩效评价试点促进安全监察责任全面落实
国家质检总局确定深圳、南京、淄博3城市为全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绩效评价试点城市。按照国家局要求,从工作基础、体系建设、内部管理、动态网络建设等方面不断完善内部管理,强化安全监察责任的落实。努力做到:安全监察工作职责清晰,保证全面覆盖;阶段目标明确,责任具体落实;现场检查规定和记录齐全,工作扎实有效;隐患督察管理程序严密,处理到位不漏项;监察档案分类管理,工作见证齐全有效;现场检查安全事项明确,确保监察和执法人员安全;考核体系科学严格,促进各项重点工作落实。试点工作今年6月份顺利通过国家总局验收,得到了验收组专家的高度好评。
扎实开展危化品常压运输罐车安全整治
全市有各类危险化学品常压运输罐车1800余辆,危化品运输常压罐车安全得到了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要求质监部门把好道路运输常压罐体安全关。由于部门管理脱节及国家新标准颁布实施比较急促等原因,当时全市没有一台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运输剧毒和强腐蚀介质的常压罐车。面对这种情况,市质监局积极组织有关安全监察和检验人员认真分析研究,提出对策。邀请标准起草专家,对有关基础知识和国家新标准进行了宣贯;积极为有关企业购买符合新标准的罐车提供信息服务。经过多方协调和努力,我市426辆(包含运输剧毒的57辆和强腐蚀介质的30辆)常压罐车全部换成了符合国家新标准的罐体,使我市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上了一个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