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保护威海海带地理标志产品,规范威海海带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使用和管理,维护威海海带的生产经营秩序,确保威海海带的品质与特色,日前,山东省威海市质监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威海市实际,制定并正式出台了《威海海带地理标志产品监督管理办法》,使得威海海带地理标志产品的管理工作实现了有法可依。
《办法》中明确了“威海海带”是指鲜海带全部产自获得国家质检总局2007年第110号公告批准保护范围,并在上述区域范围内按照《威海海带育苗、养殖和品质管理规范》生产的干海带和盐渍海带;同时详细规定了威海海带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使用和管理程序;另外,《办法》还对威海海带的生产、销售、管理等各项工作做了具体明确和规范。
该《办法》出台后,威海市质监局立即着手开展相关管理工作:一是指导获批使用专用标志的海带生产企业正确规范印刷、加贴威海海带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二是督促上述企业及时建立威海海带生产、销售台帐,鲜海带原料基础档案或相应原料采购台帐以及专用标志使用种类、数量台帐等档案信息;三是积极组织对企业使用专用标志情况进行不定期监督检查,确保规范使用等等,真正使我市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迈上了一个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