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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液行业新标准实施 警示语未强制要求上包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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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从上海市文体用品质检站获悉,国家发改委发布的修正液行业标准6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标准对修正液中有害物质含量作出了强制性限定要求,但没有对警示语标识作出规定。

  修正液是一种化学合成溶剂,里面含有铅、镉、汞、铬、硒、砷、钡、锑等有害物质,长期接触会造成使用者慢性中毒。记者昨天暗访了福州路文化一条街,发现绝大部分修正液包装上有“禁止食用”的警示语。

  记者采访了沪上几位中小学校班主任,他们介绍说,有的学生在使用瓶装修正液时,手指会碰触到修正液,如果双手没有及时清洗干净就去拿食品,修正液残渍就可能随食品进入口中。

  记者注意到,下月起实施的这个行业新标准,并没有规定修正液包装上要标明“禁止食用”之类的警示语。对此,市文体用品质检站常务副站长何余灵提醒广大学生和家长,在选购修正液时,一定要看清包装上有否合格证、有效期、厂名厂址、生产日期、执行标准号等标识,并提倡到正规商店购买有警示语的修正液。

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包装商务网 发布时间:2005年07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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