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12月8日卫生部等9部门联合在京召开的2008年全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品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全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云南省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及时对各州、市质监局制定下发了《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开展打击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违法添加非食品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的通知》,成立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向各州、市质监局和相关单位提出了整治要求:
1、各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遵循“全国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原则,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明确整治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2、各州、市局要按照职能分工,切实落实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各项具体要求,按阶段、按步骤开展工作,保质保量地完成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及时报送相关信息和工作总结;
3、云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要全力以赴配合这次专项整治工作,为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提供技术支撑,要迅速组织人员攻关,加大相应投入,保证能按要求“检得出、检得了、检得全、检得快”;
4、云南省质监局将对这次专项整治工作中失职渎职、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和慢作为者实施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