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新加坡粮农兽医局(AVA)通报国家质检总局,经评估,决定自12月18日起恢复进口中国产乳及含乳食品。
质检总局已要求各地检验检疫机构指导并督促相关出口企业,做好对新加坡出口产品的生产加工和出口工作。同时,积极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推动我国出口乳及含乳食品的解禁工作,努力促进乳及含乳食品的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