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据中国政府网12月18日刊登的消息,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发布通知,转发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关于促进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若干政策》。
国家发改委、科技部、财政部、教育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知识产权局、中科院、工程院制定的这份文件指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取得显著成绩,但也存在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不强、自主创新成果转移机制不健全、工程化和系统集成能力薄弱、产业化资金难以筹措、配套政策措施不到位等突出问题。为加快推进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促进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制定若干政策。
这些政策共分5部分,15条,包括培育企业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能力、大力推动自主创新成果的转移、加大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投融资支持力度、营造有利于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的良好环境、切实做好组织协调工作。
根据这些政策,我国将提高企业的技术开发和工程化集成能力。按照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的总要求,支持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以产学研结合等形式,共建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等产业技术开发体系;支持国家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工程化试验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