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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见证晴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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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像扫黄一样出重拳,扫除假冒伪劣,决不姑息迁就。”1985年10月31日,第一号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公报浮出水面,重拳出击的抽查模式一炮打响。国家标准局组织30多个国家级质检中心,历时1个多月,对几百家企业的33类产品进行了首次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合格率为65.4%。

  自1985年诞生之日起,国家监督抽查制度就义不容辞地肩负起监督产品质量、指导百姓生活、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的重任,也客观记录了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发展不同阶段的质量轨迹。其用真实数据说话,客观反映了我国各阶段产品甚至行业的真实现状,被誉为反映产品质量变化的“晴雨表”。

  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制度诞生之时,正值我国改革开放初期,经济体制改革处于初始阶段,由于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扩大,消费基金膨胀,社会总需求大于总供给,少数企业片面追求产量而放松了质量管理,迅速崛起的乡镇企业部分也处于质量管理的初级阶段,工业生产中出现了盲目压任务、互相攀比速度的现象,导致部分工业产品质量出现下滑趋势。国家经委经过组织全国范围的质量检查和调查,向国务院和全国人大常委会递交了《关于扭转部分工业产品质量下降状况的报告》,提出9项加强质量工作的措施,其中重要的一项就是实行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制度。

  1985年3月7日,《产品质量监督试行办法》正式发布,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制度由此确立。国家经委授权国家标准局所属质量监督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国家级检测中心具体负责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工作。确定国家质量抽查每季度进行一次;抽查产品的范围是热销的消费品和重要的生产资料;抽查不事先告知企业;抽查的样品根据不同的情况,从生产企业、销售单位和用户仓库中随机提取,被抽查的企业适当分散选择,尽可能覆盖全国各地区,力求把全国广大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置于国家的经常监督之下。1993年9月1日,《产品质量法》的实施进一步明确了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的地位。

  改革开放以来,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始终围绕我国经济建设的中心工作展开,始终关注涉及国计民生的重要产品,及时了解产品存在的各种质量问题,并针对发现的质量问题,分析查找具有普遍性的规律,为监管工作提供了可靠的依据。通过监督抽查,把握产品质量和行业状况,为国家宏观经济决策提供了参考依据。

  与此同时,随着百姓生活的变化,抽查范围不断扩大,针对性越来越强。最初主要以生产领域为主,1992年开始适应流通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市场经济蓬勃发展的需要,生产与流通领域一起抓,再到1998年以后进一步明确抽查的重点,突出对重点产品、重点企业和安全、卫生等强制性标准要求的重点项目的抽查;从初始阶段的兼顾生产、生活资料抽查,到既注重重要的工农业生产资料,又较多地关注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日用消费品、信息类产品、建筑及装饰装修材料、食品等。

  抽查用真实、客观的数据记录了一些产品甚至行业的质量变迁,以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调味品行业为例:最早的全国抽查始于1992年度的“质量万里行”活动。当时首先对酱油、食醋进行了全国质量监督抽查,其抽样合格率仅为45.3%。时至今日,调味品行业早已日新月异,其质量水平也早已今非昔比,2008年上半年,国家质检总局对植物油、酱油、食醋、食盐、食糖、芝麻酱、辣椒制品、复合调味料等1127种副食调味品进行了抽查,产品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高达97.6%。合格率的提升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质量变化过程,强烈的对比也只是多年抽查中一个值得总结的缩影,在改革开放稳步发展坐标上,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就这样锲而不舍地留下了阶段性的印记。

作者:刘伊婷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发布时间:2008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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