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我国国家标准总体技术水平低、体系结构不合理等问题和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标准体系,提高国家标准的统一协调性、科学合理性、先进适用性,全面落实国家标准的维护和管理任务,建立相应的管理机制,从根本上提高国家标准的时效性,国家标准委于2004年开始重点对现行国家标准和计划项目进行全面的清理整顿。
根据“清理整顿指示精神”,在主任委员马大猷院士、常务副主任田静所长的领导下,专门组织会议安排了工作重点。
声标委秘书处积极开展工作,以函审和多次会审相结合的方式,充分利用声标委五届三次会议、全国环境声学学术会议、环境物理学专业委员会年会等机会,对于每项国家标准和计划项目均安排了5-7名委员及声学领域的专家进行评价,参加评价专家的研究方向和专长基本覆盖了这些被评国家标准和计划项目的范畴,在充分考虑评价意见的基础上,声标委再进行综合分析和总体评价。
由声标委员会归口管理的86项国家标准中77项继续有效,9项需要尽快立项修订。所归口管理的26项国家标准计划项目均继续有效、执行。
本次评价工作,对于增强国家标准的适用性具有良好的效果,并对建立科学合理的国家声学标准体系将产生积极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