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查询网-电话:010-62993931

四川发布实施食品小作坊通用质量安全卫生规范

点击数: 【字体: 收藏 打印文章 查看评论
 


  本报讯 近日,记者从四川省质监局获悉,为规范食品小作坊生产质量和安全及卫生,四川省正式发布实施《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通用质量安全卫生规范》标准。该标准从四个方面对食品小作坊的生产进行了较为全面的约束。

  一是从原料到成品全程规范。从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原辅料采购、贮存、使用,到生产加工场所、器具卫生,生产加工过程中的卫生质量管理,以及产品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要求等各个方面都作出了相关要求。

  二是规定各类食品包装必须标识清楚,即食品的名称必须表明食品的真实属性,不能使用引起消费者误解或者容易混淆的名称。

  三是严令禁止使用非食品原辅料。包括对于采购有检验合格证明的原辅料,要建立进货台账记录;原料贮藏场所应做到清洁、卫生,具有防蝇、防尘、防虫、防鼠、防潮设施,生产加工区要与生活区分开,远离垃圾堆、污水池、厕所、牲畜棚圈和化学污染源等内容。

  四是建立严格监管制度,即安排专人负责质量管理,建立企业生产产品质量状况的记录,有自检成品能力的企业,质监部门鼓励企业自行检验;不具备自检能力的,则按规定委托法定检测机构对产品作定期检验。

  该标准实施后,如果企业不执行标准或者违反规定内容,质监部门可以责令其整改,甚至停产整顿。

作者:李娜 龚志伟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发布时间:2008年12月16日
相关信息
没有相关内容
用户信息中心
本月排行TOP10
  • 还没有任何项目!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声明  |  管理登录
Copyright ©2010 - 2015 北京中标金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010-62993931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后屯南路26号专家国际公馆5-20室
备案编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08867号 京ICP备09034504号 新出发京零字第海1403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