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财政厅、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下发了《关于下达2008年度第一批标准化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建〉指[2008]120号)文件,沙县宏光化工有限公司作为“全国塑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热固性塑料分技术委员会氨基模塑料工作组”秘书处承担单位获省2008年度第一批标准化专项资金资助15万元。沙县获得该批资金资源助的企业还有:环科化工橡胶集团有限公司参与修订《再生橡胶》国家标准1万元、青州日化有限公司生产的松油醇产品等3家企业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标志各资助0.3万元。
该批标准化专项资金资助是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标准和标准化工作的若干意见》(闽政文[2007]360号)和《福建省标准化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闽财建[2008]1号)规定进行下达的,也是省政府为了全面推进我省标准和标准化工作,鼓励和支持企业、科研院所等社会各届积极参与标准和标准化工作的主要扶持政策之一。据了解,该批专项资金全市共45.2万元,其中沙县16.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