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将从今日起至2009年4月10日开展为期4个月的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各相关部门要建立针对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有效监督和管理制度,建立非法食品添加物和不合格添加剂快速追查溯源机制,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理。同时,建立食品生产企业食品添加剂使用申报制度。加大日常监管,加强对食品及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单位的日常巡回检查和监督抽检,发现仍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制售非法食品添加物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从重处理。
根据统一部署,各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企业、食品和食品添加剂销售单位以及餐饮经营单位对添加和使用非食用物质和不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进行自查自纠。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将加大对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的查处力度,对重大典型案件的查处将及时公布查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