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28日,欧盟委员会非食品类快速预警系统(RAPEX)对中国产“Simba”牌娃娃玩具发出消费者警告。本案的通报国为德国,送检样品的商品编号为5013807, 批号为080304212, 条形码编码为4006592538071。该商品外形为小娃娃,头部和手臂由塑料制成,头发为橘红色纤维材料,身着粉红裙子、粉色裤子和鞋子、绿色体恤,绑着粉色或绿色发带。
由于该商品头发部分中的4-氨基偶氮苯含量高达770 mg/kg,可能对儿童造成化学伤害。另外,头发部分中还含有禁止使用的偶氮染料,该染料如分解为共聚物,能形成致癌的胺物质。该商品不符合欧盟化学品限令76/769/EEC。
目前,德国进口商已主动从市场撤回该商品,并召回已售出的商品.
为此,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建议国内有关生产和出口企业对此予以高度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