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从福建检验检疫局获悉,日前位于福清市的福建捷联电子有限公司生产的3批共3732台、货值34.86万美元的彩色液晶显示器凭福清检验检疫局出具的出口货物通关单顺利从厦门口岸报关出口,标志着检验检疫直通放行制度的实施范围首次扩大到福建全省。目前,福建局和厦门检验检疫局正在着手全面实施直通放行制度。
据统计,自2007年4月首批282家企业试点出口直通放行以来,福建局辖区累计直通放行出口货物13万多批,为企业节省相关费用1300多万元,缩短口岸通关时间26万多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