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太原电监办和山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向电力企业下发了《关于成立山西省电力企业标准化良好行为试点确认工作联合办公室的通知》(晋电监供电[2008]115号文)的文件,这标志着山西省电力企业标准化良好行为试点确认工作正式启动。
为推进山西省电力企业建立、健全和有效运行并持续改进企业标准体系,促进电力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有序、高效健康和可持续性发展,根据国家电监会、国标委《关于印发〈电力企业标准化良好行为试点及确认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文件要求和国家电监会输电监管部的指导意见,结合山西省实际情况,我们于日前召开了组建山西省电力企业标准化良好行为试点和确认工作省级工作联合办公室研讨会。
在广泛听取和吸纳与会代表意见的基础上,太原电监办与山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进行了深入沟通和认真研究,双方本着互信互谅的原则,对确认工作的组织机构和下一步的工作打算取得了一致意见。在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下,山西省电力企业标准化良好行为试点确认工作已步入正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