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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通知要求加强地下储气井安全监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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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安徽省质监局转发了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加强地下储气井安全监察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加强地下储气井安全监察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开展好四项工作:一是要对辖区内储气井的使用和制造(现场安装)情况进行普查,内容包括在用储气井的数量、使用登记情况、监督检验情况及拟建和在建数量;二是要督促储气井使用单位开展自检自查,办理使用登记,对投入使用满3年的储气井督促其及时申报定期检验;三是要对在建储气井抓紧开展监督检验;四是要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和气瓶充装单位年审对储气井开展监督检查。
  
  安徽省质监局要求各地切实抓好地下储气井安全监察工作,在执行中遇有问题及时报告省局特种设备处。

作者:张 莉 来源:安徽质监网 发布时间:2008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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