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罐藏食品》2004年第2期刊载题为《罐头含有添加剂的问题突显 生产企业应该高度重视》的文章,其中谈到了关于近期发生的一系列所谓“罐头含有防腐剂”的问题。文章仔细分析添加剂产生的原因,指出除去一少部分是违法工厂滥用防腐剂的不合格产品外,绝大部分是由所使用的原辅材料带进。因此提醒广大企业,务必密切注意原辅材料的选用,对防腐剂的问题予以高度重视。
中国罐头工业协会秘书处向主管部门卫生部发去了中罐协2004年第21号文件《关于请修订“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的报告》。在报告中,将近来发生的一系列情况详细向卫生部作了反映。对于罐藏食品主要是依靠容器密封和合理杀菌达到商业无菌要求,因而加工过程中根本不需要加入防腐剂的保藏机理作了详细阐述。建议卫生部对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 2760—1996)进行修订,并在标准修订前,先作出补充说明,以使各地质量监督部门和罐头厂可以遵照执行,避免企业造成更多不必要的损失。报告同时抄报、抄送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研究所、全国食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等相关部门。
二〇〇四年四月五日,中罐协秘书处收到了卫生部编号为卫监督函[2004]74号的“卫生部关于罐头中防腐剂适用标准问题的复函”。函件内容如下:
《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 2760—1996)中食品添加剂的使用量不是指终产品中的残留量。在检验和判定罐头产品的食品添加剂指标时,应结合配料表各成分中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范围和使用量进行综合判定。
我部目前正组织修订《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对你协会意见将予以考虑。
专此函复。
卫生部的复函,表明国家有关部门对食品添加剂使用问题的重视,也证明协会秘书处及时反映的良好效果。希望新的标准尽快制定,使个别罐头食品因为使用原辅材料而内含防腐剂的问题得到进一步明确和解决。